我集团鼓励员工子女考取攻读博士学位
关于鼓励员工子女考取攻读博士学位的奖励决定
为弘扬“关爱职工不能变”精神理念,体现企业对员工及其家庭的关爱,助力教育事业,鼓励员工子女刻苦学习、积极进取、早日成才、贡献社会,提升员工及家庭的荣誉感、归属感,增强企业向心力、凝聚力,经研究决定:对员工子女考取攻读博士学位的予以奖励。
一、奖励范围
集团范围内在职职工(工龄满1年及以上)直系子女。
二、奖励设置
员工子女考取博士学位,一次性奖励5万元。
三、奖励程序
由员工提出申请,附考取博士《录取通知书》,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,经人力资源委员会研究批准后予以奖励。
特此决定!
济宁碳素集团有限公司
二○一八年八月八日